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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8-01-11 13:10  

湖南医药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科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推动我校“双一流”进程,促进科学研究大幅度提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湖南医药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形式

1.选派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访问学者身份到国内外著名的科研院所或重点实验室进行3-6个月的研修,学习学科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及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选派人员年龄<50岁。

2.选派一批学术骨干或技术人员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进行6-12个月的科研基本技术学习及科研思维训练。选派人员年龄<40岁。

三、实施流程

1、个人填报《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所在教研室/研究室推荐;

3、二级院部/科研机构审核推荐;

4、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同意。

三、经费来源

学校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被选派教师的进修费、住宿费和往返1次交通费的支出。

四、承担责任

1、被选派教师须按《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修目标任务;

2、研修完成后须提交总结报告,并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学习汇报;

3、完成研修后须按时回湖南医药学院工作。

五、特别说明

1、研修学习的研究机构,必须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原则上由院部或被选派者自行联系,不能自行联系的,由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联系。

2、研修人员须履行了相关责任后方可报销研修费用。报销程序:研修人员填写报销单,派出院部/科研机构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查签字,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签字,财务处报销。

3、《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经教研室和院部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至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月11日

附件【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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