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科研思维,拓展科研视野,推动“双一流”进程,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湖南医药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形式
为弥补学校科研仪器及技术上存在的不足,确保青年教师已获批科研项目能够顺利结题,选派一批学术骨干或技术人员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进行6-12个月的科研技术学习及科研思维训练。选派人员年龄<40岁。
二、实施流程
1、个人填报《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所在教研室/研究室推荐;
3、二级院部/科研机构审核推荐;
4、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同意。
三、经费来源
学校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被选派教师的进修费、住宿费和往返1次交通费的支出,进修费与住宿费每项每月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
四、承担责任
1、被选派教师须按《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修目标任务;
2、研修完成后须提交总结报告,并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学习汇报;
3、完成研修后须按时回湖南医药学院工作。
五、特别说明
1、研修学习的研究机构,必须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原则上由院部或被选派者自行联系,不能自行联系的,由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联系。
2、研修人员须履行了相关责任后方可报销研修费用。报销程序:研修人员填写报销单,派出院部/科研机构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查签字,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签字,财务处报销。
3、《湖南医药学院科研进修申请表》经教研室和院部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至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1月9日